輔導國際級旅店 建構友善職場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今(105)年5月,首先針對北市4星級以上「住宿服務業」啟動「性別工作平等專案勞動檢查」,本次共檢查30家,將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中與性別相關之重要條文,以專案方式辦理勞動檢查,在過程中並依法規性質區分為宣導、輔導及檢查方式進行,藉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性別工作平等、重視員工職場平權,進而維護勞動權益。
北市勞動局局長賴香伶表示,臺北市首次針對「住宿服務業」,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專案勞動檢查,以「自主檢核、入場檢查及專案輔導」三階段,檢視本市國際級飯店在職場平權、母性保護的執行成效。本次專案於5月檢查後,目前為第3階段,輔導並協助事業單位在4個月內依法改善。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表示,檢查30家事業單位結果,其中7家涉及違法事項,其中1件係因員工請生理假遭扣全勤獎金,6件為女性勞工夜間出勤未依規辦理;待改善事項中,多數單位是在程序上未臻完備(如規定未即時因應法令修正)、或請假申請表單暗藏玄機(如育嬰留職停薪不保證回復原職)等。
局長賴香伶呼籲「友善臺北,從友善職場開始」,重視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落實是企業推動CSR的首務,依本次專案檢查結果來看,仍有待企業界共同努力提升職場平權文化,明年針對「住宿服務業」特予複查外,並將規劃女性從業人員較多的行業進行專案檢查。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實施『住宿服務業』性別工作平等專案勞動檢查結果概況表
統計單位:家數
檢查結果 內容 |
合格 |
待改善 |
違法 |
|
檢查 |
是否依法給予生理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假、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哺乳時間、家庭照顧假等,且未影響員工之全勤獎金、考績或不利處分。 |
9 |
20 |
1 |
勞動基準法第49條:女性勞工夜間出勤是否符合規定並提供相關協助。 |
22 |
2 |
6 |
|
輔導 |
是否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 |
2 |
28 |
|
是否有將生理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與病假、事假分別羅列 |
1 |
29 |
|
|
僱用250人以上之雇主,是否提供哺(集)乳室及設置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法令現已修正為100人以上) |
20 |
10 |
|
|
宣導 |
依法讓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復職員工恢復原職。 |
30 |
|
|
合格:事業單位均依法辦理,於本次專案勞動檢查中,查無違法亦無須改善事項。
待改善:事業單位均依法辦理,惟相關規定未臻完備,尚待改善事項,由本局輔導改善中。
違法:有違法事項,由本局輔導依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