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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事業單位,此次公布違反法令之事業單位3件,名單公布於勞動局網頁右上角公布專區(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94627873&ctNode=76327&mp=116003 )

。分別為受僱者申請安胎假卻遭不利處分(魔法牙醫診所,裁罰新臺幣20,000);雇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未公開揭示,並違反第2項規定雇主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規定,且於受僱者依法提出申訴卻予以不利處分(食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裁罰新臺幣50萬元);以及雇主對求職者招募、甄試、進用因性別或性傾向而差別待遇(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裁罰新臺幣30萬元)

    勞動局強調,針對妊娠期間之在職婦女,雇主必須考量性別工作平等法「母性保護」的精神,不得因受僱者依法申請安胎假,而對其予以懲戒或解雇;此外,雇主對求職者亦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於招募、甄試、進用上差別待遇,方符合法令規定。

    動局也呼籲僱用30人以上的企業單位,應依法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員工於執行職務或求職者於求職過程遭遇職場性騷擾時,不論事業單位經營規模大小,皆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義務,雇主應設身處地以申訴人立場審慎並即時處理,既便事後認定非屬性騷擾行為,雇主也可藉此機會,加強教育員工對於他人身體界線的尊重等性別友善職場概念,且雇主亦不得因受僱者依法提出申訴卻予以不利處分如果違反性平法相關規定,將面臨裁罰及公布名單的處分,提醒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勞動局表示將持續加強性別工作平等法令宣導。事業單位或勞工若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如有疑問,竭誠歡迎洽詢(1999702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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